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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犯罪嫌疑人甲因犯逃税罪而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受诉人民法院对甲判处拘役8个月,并交付公安机关执行。执行5个月后,甲被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假释。关于本案,有关机关的错误做法有哪些?(  ) ①人民

A . ①②
B . ②④
C . ②③
D . ③④

正确答案: (免费查看答案)

  参考解析

提起诉讼由人民检察院执行,①做法无误。《刑法》第42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根据该法第69条第1款的规定,在数罪并罚的情形下,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根据已知信息,本案不存在数罪并罚的情形,故②做法错误。该法第43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因此③做法无误。该法第81条第1款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故对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得适用假释,④做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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