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小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应由其父承担责任
B . 小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父不用承担责任
C . 萧某是侵权人,应承担此赔偿
D . 萧某是教唆者,应承担部分赔偿
● 参考解析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8条第2款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小强砸镜子的行为是由萧某教唆所致,所以萧某是侵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