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委托人做出说明
B . 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C .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财产时,委托人在知道撤销原因2年内,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
D .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时,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
E . 受托人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时,委托人可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 参考解析
ABDE
《信托法》第二十条规定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第二十一条规定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第二十三条规定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故选A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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