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类型:[多选]
第二百二十三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汇票、支票、本票 债券、存款单 仓单、提单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应收账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