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类型:[单选]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在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